展会动态 » 【行业资讯】重磅:甘肃省各地市清洁取暖、生物质能相关政策汇总

  “十四五”期间,为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中央财政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扩大至所有北方地区城市,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3个城市。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一般地级市3亿元。冬季燃煤取暖污染是影响甘肃省各市州空气质量的突出因素,历年“冬防”期间,燃煤污染防治都是攻坚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各市州财力有限,还未全面实现清洁取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燃煤取暖污染的问题。2021年,兰州市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连续三年得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21亿元支持。2022年,金昌市、武威市、临夏州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共获得27亿元中央支持资金。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电力、燃气、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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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各地清洁取暖、碳达峰行动方案、生物质能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炉具网为大家整理汇总了甘肃省及各地市清洁取暖、生物质能相关政策文件,供大家参考。


甘肃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物质能


  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配网线路、老旧设备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稳步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利用,推动冬季清洁取暖。


甘肃碳达峰方案:科学推进生物质能利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科学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在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分布式供暖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电气化,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甘肃农村能源条例:农村居民购买高效低排炉具享优惠政策


  《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明确,农村能源是指沼气、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和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等能源。农村能源产品是指沼气及其他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农村能源制成品和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节约所使用的设备、器材等。农村居民利用太阳能供水供热或者购买高效低排节能炉具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利用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发电以及应用固化、炭化、液化技术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所购置的设备,可以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


甘肃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大生物质锅炉(炉具)推广


  甘肃省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指出,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营养枕(盘)生产,引导发展秸秆生物气化(沼气)、固化成型及碳化等生物质能。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加大生物质锅炉(炉具)、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炕等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冬季清洁取暖。


甘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推广高效节能炉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加快电气化和智能化发展。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工程,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重点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取暖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取暖,推广高效节能炉具,实现散煤燃烧取暖的长效、经济替代。


甘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指出,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资源富集的地区,布局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和消费比重分别达到65%和30%。


甘肃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推行生物质能等供暖


  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节能设施,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持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甘肃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1亿元


  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已于2022年年底提前下达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1亿元,与2022年提前下达情况相比,提高了40%。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保持稳定增长,继续增加500万元,达到6亿元,合计26.01亿元。2022年国家下达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6.32亿元,较2021年增长62%。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17亿元,同比增长96%。主要是北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其余资金用于支持全省3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黑烟车辆监控系统建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65亿元,同比增长10%,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


甘肃秸秆补贴新政出炉 单个生物质锅炉补贴上限85万元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以政府补贴+农户自筹的形式,合理配套生物质烤火炉、生物质水暖炉和生物质热风炉等专用炉具。按照每1000吨生产能力补助15万元的标准,年产5000吨、10000吨、20000吨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工程最高补贴额度分别不超过75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对年产30000吨及以上的大型秸秆成型燃料站,建成后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度的30%给予补贴,每万吨产能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配套推广的户用生物质炉具,给予实际购置价格75%的补贴,原则上生物质烤火炉每台不超过750元,户用生物质水暖锅炉、生物质热风炉每台不超过2100元。对改造、新建生物质锅炉和秸秆直燃锅炉,按照锅炉(不含除尘设备)实际采购价格的50%予以补贴,单个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85万元。


甘肃: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下达1724万元台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1724万元,计划在泾川县、平川区、金塔县重点开展秸秆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等利用设施建设工作。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资金主要用于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等利用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补助,以及桔杆收储运体系建设补助和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


甘肃酒泉: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全面实施清洁供暖工程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具备条件县(市、区)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挖掘生物质能利用潜力,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推广规模化、清洁化生产项目。提高生物质能源在农村生活能源的比重;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成型燃料,实现小城镇和农村能源清洁化。


甘肃武威:年内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07.97万平方米,惠及5.7万用户


  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600万平方米惠及城乡群众5.7万户实施方案》指出,2023年全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50项(其中,续建29项、新开工21项),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07.97万平方米(其中,热源清洁化改造476.4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1.53万平方米),惠及城乡群众5.7万户。坚持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城市(县城)以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造为主,农村社区采用生物质、电、燃气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进行改造,分散农户采用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多能互补方式进行改造。


甘肃金昌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22-2024年,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计划投资约22.75亿元,三年实施期满后,永昌县清洁取暖的具体目标如下:县城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70.15万㎡,均为集中供热,农村地区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346.23万㎡。县城完成48.76万㎡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占县城非节能且具备改造价值建筑的100%;农村地区完成205.65万㎡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既有节能建筑占比。


甘肃平凉:探索电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推广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不断优化冬季供暖方式。持续推广以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电能、分布式光伏、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为主的供暖模式,在移民搬迁、旧村改造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探索打造电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多能互补清洁供暖试点,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比重,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实施热源侧用户侧提升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平凉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周边乡镇居民小火炉和土炕清洁化改造,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太阳能以及洁净煤替代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城中村以及城郊周边居民推行冬季清洁供暖。


甘肃陇南: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取暖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指出,开展农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支持建设光伏+农牧业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和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等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布局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鼓励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甘肃陇南:不断改善农村用能结构 合理发展生物质能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指出,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强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推进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协同利用。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不断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深入实施燃煤暖炉、灶具、土炕等改造,合理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罐装燃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


甘肃白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炉具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的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小火炉、土炕清洁化改造,累计完成88780个小火炉、土炕清洁化改造任务。开展煤炭经营市场和优质煤配送网络建设,严格落实煤炭产品抽查制度。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一级交易市场10个、二级交易市场39个、配送网点284个,基本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鼓励农户拆除或改造土炕,推广使用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灶具,因地制宜发展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罐装燃气等清洁能源。


甘肃天水:因地制宜推动热泵 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在有序推动清水县实施整乡镇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在其他县区推广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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