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昌市人民政府发布《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发布《金昌市2023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显示,2023年完成农村地区热源清洁化改造12000户,其中永昌县8000户、金川区4000户;完成农村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0户,其中永昌县7500户、金川区2500户。项目将于2023年6月-2023年10月全面推进实施。
据了解, 2022年至2024年,金昌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计划投资3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亿元,地方财政配套投入9亿元,社会资本及居民投入18.5亿元。将谋划实施好46个具体项目,结合永昌县整县推进、金川区整村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为农村居民提供绿色电力,保障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用电需求,用足用好中央专项补贴资金,集中力量实施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力争通过3年时间,新增清洁能源取暖面积654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热源清洁化项目预计替代散煤用户4.52万户,预计每年减少散煤替代折合标煤11.52万吨、二氧化碳30.18万吨、二氧化硫1843吨、氮氧化物875吨,进一步节能降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此次中央财政支持金昌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将为城市大幅减少燃煤污染,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供关键力量。
以下为方案全文:
金昌市2023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完成农村地区12000户热源清洁化及100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民实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农村地区热源清洁化改造12000户,其中永昌县8000户、金川区4000户;完成农村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0户,其中永昌县7500户、金川区2500户。
二、实施范围
全市农村地区采用散煤燃烧取暖和农房保温效果不好的农户。
三、资金安排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社会自筹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5月)。根据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3年度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项目台账,明确任务时间,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0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选用成熟可靠的技术路线及设备材料,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取得实效,做到“住户用得起、禁煤不复烧”。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正红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金昌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单位统筹负责做好我市农村地区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配合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围绕方案要求定期反馈项目推进结果和进程,抓好具体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县、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凝聚工作合力。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民生实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绿色通道,对清洁取暖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快速推进项目落地。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开展阶段性和年度督查。对工作进展好的,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定期进行通报;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实行挂牌督办。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依据各自职能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改造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为民实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