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动态 » 长治:2021-2022年清洁取暖19357户!鼓励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

近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长治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方案要求,长治市在完成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8%以上)的基础上,要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完成19357户冬季清洁取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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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表示,鼓励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保持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合理统筹本级资金,集中用于重点区域、重点任务。


原文摘录如下:


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在完成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8%以上)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按照国家、省定时限要求,完成19357户冬季清洁取暖任务。要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以县区或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禁煤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县、乡、村及户)。加大山区散煤治理力度,持续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21年新改造尚未得到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强制要求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市发改委牵头,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以及储气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资源储备,入冬前做到应储尽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优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2021年采暖季前,各县区要与燃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将本年度居民“煤改气”预计新增气量全部纳入居民生活用气范畴。要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加大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等。油气、管网、电网、发电、铁路等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鼓励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发改委牵头,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严防散煤复烧。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禁煤区,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落实)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落实)


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要认真落实《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完善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结合实际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市发改委落实)


持续保持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合理统筹本级资金,集中用于重点区域、重点任务。研究后续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连续性,巩固清洁取暖成果,防止出现改而不能用、散煤复烧的问题。(市财政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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