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动态 » 平凉市民质疑红太阳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平凉发改委回复来啦!

近日,平凉一市民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今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完善供暖价格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后,居民采暖用热计费面积,各地通行的惯例是原则上以房产证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新规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取消按建筑面积计收暖气费,按供热面积计费。距离供暖只剩不到三个月,根据8月18日灵台县惠城热力公司发布的文件,灵台县已按照建筑面积70%收取暖气费,红太阳热力公司为什么还是按照完整建筑面积收费,是否可以理解为红太阳热力公司比较特殊,可以无视五部委红头文件?市级相关部门为何至今未曾下发相关文件督促热力公司执行国家文件?如果本地因特殊原因无法执行国家文件,那么特殊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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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


一、关于红太阳热力公司仍按建筑面积收取暖气费的问题。

按建筑面积收取暖气费是平凉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综合各方因素、按程序审定审慎作出的决策,符合国省相关政策规定和平凉中心城区供热实际,合法合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1.平凉市中心城区暂不具备按热价计量供暖条件。国办函〔2020〕129号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目前平凉市不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条件,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


2.根据甘肃省相关文件规定,供热面积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关于供热收费面积,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全国各地执行情况也不相同,有按建筑面积收费,也有按使用面积或采暖面积收费。根据《甘肃省城镇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甘价服务〔2008〕266号)第六条“供热计费面积按各城市现行的规定或办法执行。对供热计费面积未做过明确规定的城市,暂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市供热计费面积的构成范围、计算方法进行统一规范”。根据《关于调整平凉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平发改价格〔2018〕566号)和《平凉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平凉中心城区采暖费按建筑面积计收,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建筑面积认同度高。建筑面积是由政府房屋产权产籍部门核定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法定性,而使用面积或采暖面积无法准确测量,也不利于管理。


4.在供热定价总成本确定后,不论采取哪种面积计费,用户缴费金额相同。供热价格是由热力价格和供热企业的运营成本构成的供热准许成本确定。根据《甘肃省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供热定价单位成本=核定供热定价总成本÷供热面积。在核定供热定价总成本确定的情况下,按建筑面积收费,供热单价较低;按使用面积或采暖面积收费,供热单价较高。


5.甘肃省内14个市州90%以上均按建筑面积收费。目前全省供热价格中,有13个市州按建筑面积计量,甘南州最高为居民29.4元/平方米,平凉市居民20.5元/平方米排全省第11位,比临近的庆阳市每平方米低3.5元。陇南市按套内建筑面积收取,供热价格达居民28元/平方米。


二、关于平凉市级相关部门为何至今未曾下发相关文件督促热力公司执行国家文件的问题。

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印发后,平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及时转发国家省上有关文件。甘肃省有关部门于2021年2月20日对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向各市州进行了转发,平凉市于2021年2月24日以平发改价格〔2021〕53号文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转发。


2.及时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今年三月中旬,平凉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甘肃省发改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完成对平凉市中心城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情况调研;近期按照平凉市政府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供暖供气收费情况开展了全面摸底调查,彻底摸清中心城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行业收费现状,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标准提供依据。

3.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清理规范。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水、电、气、暖收费检查确定为年度“双随机”抽查重点工作,先后多次安排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和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收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群众负担。


4.加快制定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实施方案。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方案,平凉市正在加快制定《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规范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逐步理顺水电气暖行业有关价(费)的准许成本,到2025年前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


5.全面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平凉市根据省上安排部署,结合市情实际正在制定《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等行动方案,方案印发后,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涉企收费进行全面起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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