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动态 » 三年493亿元奖补资金 中央财政对清洁取暖后续支持如何?

     12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已经分三批支持了43个城市试点,累计投入4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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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3亿资金成效显著


    2017年国家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代替散煤燃烧取暖,随后又在2018和2019年分两批扩张试点城市范围,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支持三批43个试点城市,安排了奖补资金493亿元。


    2017年,国家十部门联合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规划(2017-2021年)》,在政府财政支持下相关规划推进良好。


    根据日前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截至2019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面积达116亿平方米,比2016年增加51亿平方米。


    白皮书指出,截至2019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55%,比2016年提到21个百分点。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约31%,比2016年提高21.6个百分点;北方农村地区累计完成散煤替代约2300万户,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约1800万户。


    将重点倾斜至运行补贴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根据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补贴户内管网改造、居民取暖设备购置、运行补贴等。


    2017年,全国第一批12个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三年补贴期已到,2018年第二批23个试点城市迎来最后一个补贴季。清洁取暖进入后补贴时代,示范期结束,中央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是否继续发放,如何发放成为行业和社会关注的重点。


    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运营补贴。


    方案指出,各地应确保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差异化补贴政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对特困群体采取兜底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从该方案中可以窥见,为维护清洁取暖既有成果,中央财政后续补贴的基本思路将重点维持运营补贴,投资补贴将逐渐弱化。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今年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建议”时表示,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已考虑农村地区用户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运行补贴压力,专门安排20亿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并明确要求地方财政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将统筹考虑是否扩大支持范围


    2017年,天津、唐山、石家庄、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12个城市入围第一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2018年,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西安、咸阳23个城市入选。


    2019年又新增了8个城市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分别为河北省的定州、辛集,河南省的三门峡和济源,陕西省的铜川、渭南、宝鸡、杨凌示范区。


    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启动,2018年中央财政扩大试点城市范围,2019年实现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全覆盖。但在全国范围内,依旧有众多未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地区亟需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后续试点范围是否还会进一步扩大?


    对此,国家能源局的相关答复表示,目前,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政策重点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即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下一步,将在做好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届时将对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建议进行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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