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山西灵石县“以醇代煤”加速清洁供暖 打贏蓝天保卫战

       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近日,由灵石县财政补贴的甲醇锅炉在马和乡尽林头村的常住农户李新建家中安装到位,今年冬季,李新建家的清洁环保甲醇锅炉即将替代传统的燃煤锅炉进行供暖。同尽林头村一样,作为马和乡今年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第一批村的大柏沟村,“以醇代煤”工程也已经全部安装到位。
  实施“以醇代煤”是清洁取暖的重要方式,是打贏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延伸煤制甲醇产业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手段。今年灵石县在部分区域内推广实施“以醇代煤”工程,对全县12个乡镇和3个管委会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环保要求,最终确定对翠峰镇、静升镇、马和乡等乡镇10231户居民和57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以醇代煤”改造。进一步助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速灵石县清洁供暖,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灵石县成立了2019年冬季清洁采暖“以醇代煤”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推进冬季清洁采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采取政府补贴、甲醇燃料配送入户、存储罐储存、甲醇锅炉或甲醇采暖炉供热办法,进行甲醇清洁能源替代。
  在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前,灵石县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设计并印发了万余份宣传资料,并全部发放给各有关乡镇,由实施乡镇负责入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由涉及乡镇、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组成,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分别为设备供应组、安装调试组、协调督导组,确保今年“以醇代煤”工作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制定了《灵石县2019年冬季清洁采暖“以醇代煤”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该工程的目标任务、实施方式、补贴政策、完成时限;明确了具体的补贴政策,对完成“以醇代煤”改造任务的居民、机关事业单位给予设备及燃料费用补贴。居民单户甲醇锅炉设备及安装每户补贴最高6000元;集中供热小区甲醇集中供热锅炉设备及安装补贴按照所服务居住户数,每户补贴6000元,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机关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用甲醇锅炉,实行集中采购统一更换。按照采暖季每年5个月,居民及各单位采暖甲醇使用补贴后的平价甲醇,平价甲醇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采用直接补助甲醇供应企业的补贴方式。
  目前,灵石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以醇代煤”工程户用合同全部签订,机关事业的单位及集中供热小区合同也全部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及集中供热小区用大锅炉到货67台,户用锅炉到货2500台,户用锅炉安装100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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