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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山西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6-02 10:23:29    文字:【】【】【

山西省2019年机构改革后,省政府明确由省能源局牵头负责“推动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由城市建成区向农村扩展”后,省能源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行动计划的部署,组织各地市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一、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清洁取暖工作目标和任务,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空气质量也得到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也得到了提升。

(一)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17-2019年度,全省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57万余户,年减少散煤燃烧超过1000万吨。2019年,全省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42.94万户,完成计划改造数量的近117%。

(二)覆盖率大幅度提升。截止2019年底,全省城乡整体清洁取暖覆盖率为82.81%,比2018年底提高11个百分点;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99.67%,比2018年底提高0.86个百分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覆盖率为90.84%,比2018年底提高4.38个百分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为50.90%,比2018年底提高19.31个百分点。

(三)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全省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电视电话会议上,林武省长用“第一次实现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面改善、第一次在采暖季实现月度无重污染天气、第一次在采暖季月度优良天数达到92%以上”等“五个第一次”总结了去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侧面反映了清洁取暖工作取得的成效。2019-2020年采暖季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5%,SO2下降34.1%、PM2.5下降11.4%、NO2下降12.5%,11个地市优良天数共计增加166天,重污染天数共计减少44天。

(四)居民取暖效果逐步改善。自2017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太原、大同、忻州、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8个地市的通电率与通气率均达到了100%。“煤改气”居民一户一个采暖季天然气消耗量在1000-5000立方占比达到47%,“煤改电”居民一户一个采暖季用电量在5000-10000千瓦时占比达到60%,城乡居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后,较传统散煤取暖更加舒适、温暖、洁净。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清洁取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召开协调会明确职责任务。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省发改委等11个省直厅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各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市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基本理顺了省、市、县(区)清洁取暖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开展调研奠定工作基础。省能源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逐一深入11个地市开展清洁取暖专题调研,形成《全省清洁取暖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为摸清全省清洁取暖工作现状奠定了工作基础;制定下发《山西省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全省城乡清洁采暖“煤改电”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安排部署全省清洁取暖工作。四是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省能源局建立了日常调度、信息互通共享和奖惩考核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调度、总结做法、通报问题、推进落实。各市县也相继成立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县、乡、企业间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大同市首创能源专员体制,乡镇、街道均配备专员,负责推进清洁取暖等具体工作;晋中、长治统筹调度,分设“集中供热”、“煤改电”等办公室实行专业化管理;阳泉市将清洁取暖列为市政府“13710”重要事项,跟踪问效;运城市实施月调度、周通报,督促推进。

(二)强化督导管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级各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创新运营模式,加快推进改造工作,保障居民取暖效果。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先立后破”、“温暖过冬”的总要求,明确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太原、长治市建立清洁取暖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强化管理;临汾市2019年“煤改气”主管道全部实行地埋工程,保障运维安全;忻州市忻府区按照BOT项目管理模式,实施“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取得较好效果;运城市确定市级试点,给予400万元财政补贴和50万元专项资金,助推清洁取暖改造提前完成。省发改委等部门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2019-2020年供暖季天然气合同量40.35亿方,调剂11亿方,切实保障供需平衡。二是因地制宜优化清洁取暖路径。吕梁市综合考虑工业余热集中供热优势、电网改造能力不足等因素,因地制宜调整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晋中介休市通过余热回收蓄能装置,实现移动式供暖约7.5万㎡;朔州市朔城区在农村推广环保节能炉灶,节约燃料40%以上;忻州市繁峙县加快200兆瓦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建设,供暖范围覆盖镇区常住人口,原平市依托地热资源解决城市供暖,投用后可供热500万㎡;长治市上党区采取生物质集中供热模式,既解决了附近周围乡镇农田秸秆焚烧的问题,又保障了当地群众清洁取暖;晋城市利用主产3#无烟煤品质优势,推行优质蜂窝煤替代散煤工程,保障30多万户村民温暖过冬,作为“晋城模式”,在全国推广。三是督导检查推进落实。进入采暖季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组织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清洁取暖主要成员5单位组成两个工作组,深入11个地市22个县(区、市),进村入户督导检查,督促指导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进展,促进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目标导向,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节能减排、清洁取暖、经济可持续为工作目标,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由城市建成区向农村地区扩展。一是着力降低清洁取暖成本。各级各部门积极对接供热、城燃、电力企业,开展“以价促量、以量保价”,保证居民温暖过冬。组织地市开展洁净煤取暖试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采样检测,确保煤源质量,县乡设置配送站和配送点,实现洁净煤直接配送;长治市实行分类补贴、分级管理,实现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晋中市实施企业甲醇价格调整、居民改造设备和运行费用补贴等政策,鼓励居民采用甲醇取暖;运城河津市开展农村居民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降低政府、企业和居民取暖成本。二是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筹措专项经费,组织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深入省直厅局、市直相关单位、企业、居民住户开展调查,覆盖11个地市、80个区县、280个镇(街道办事处),入户量超过11000户,对全省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补贴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填补了山西省居民能源消费调查的空白。评估数据既可纵向对比清洁取暖改造前后家庭能源消费的差异,又可以对比分析能源消费的横向区域差异,同时,摸清了近年来我省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未完成改造工作等情况,为下一步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路径提供了依据。三是组织生物质、洁净煤取暖试点。组织大同、晋城、长治市能源局和长治市发改委及生物质、洁净煤燃料和专用炉具生产商座谈;组织全省各市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召开洁净煤供应取暖专题会;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生物质和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拓宽清洁取暖路径、减少政府财政补贴、降低居民取暖成本为目标,在大同、临汾市开展生物质取暖试点,同时要求各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人口密度小、大气扩散条件好、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集中连片地区,以乡域为单元开展洁净煤取暖。

三、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清洁取暖改造不平衡,各市县建成区(含中心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差异较大,太原市覆盖率最高,晋北3市覆盖率较低。二是个别市县(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滞后,2017-2019年欠账较多,对标国家备案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三是清洁取暖改造缺失全过程管理,改造工程、设备质量、后期运维保障、安全隐患等问题较多;四是盲目选择清洁取暖路径,在没有落实气源的情况下,制定“煤改气”改造计划;五是农村既有建筑保温节能改造滞后,清洁取暖改造后热量流失严重,取暖效果差;六是农村居民过分依赖政府补贴,后续补贴政策调整空间小。

当前清洁取暖工作进入攻坚期,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扎实稳妥推进2020年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各市要对标《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设区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覆盖率达60%的目标,确定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2+26”通道4市、汾渭平原4市要对照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国家备案任务,晋北3市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要求,扎实做好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部分任务完成率较低的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实现改造目标。

二要立足长远,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在2019年底全省城乡清洁取暖覆盖率81.18%的基础上,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将工作重点放在巩固提升市县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成果上,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向农村地区拓展,解决清洁取暖改造不均衡问题。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积极借鉴忻州、晋中市的经验做法,科学合理选择取暖路径,通过调整清洁取暖方式、更换高耗能取暖设备、实施煤改电(集中式)、生物质集中式、太阳能+多能互补等途径,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三要建立预警机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以来的重点问题,紧盯通电(气)率低、利用率低、取暖效果差的区域,在采暖期内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实行台账管理,逐级落实责任、解决存在问题,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四要创新运营管理,实现管理方式智慧化和运维服务企业化。积极借鉴太原、长治市建立清洁取暖管理平台的经验做法,采集分散取暖设备的实时定位、运行状态、取暖效果等信息,实现科学管理;积极借鉴运城做法,培育本地清洁取暖运营服务商,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

五要加强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安全供暖。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省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19-2020年行动方案,逐条分解任务,明确安全管理标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查找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要拓宽采暖途径,积极推动农村取暖试点。各市要认真总结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优化洁净煤供应点布局,加强洁净煤、炉一体化供应,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洁净煤取暖地区空气环境质量监管力度,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煤质抽检频次,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四种机制、重点工作评价、洁净煤供应点的合法性

清洁取暖是一项耗资巨大、系统复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兼具长期性和时效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补贴政策,做好能源保障,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清洁取暖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提升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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